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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院党发2009-4

作者:         发布日期:2009-05-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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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js555888金沙老品牌(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农院党发20094

                                                                                                                                                                               

  

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

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院属各党支部:
  近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院党委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体制,促进学院又快又好的发展。特别是在应对数次特大自然灾害、支持和参与举办奥运、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保证教学科研正常秩序和维护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组织满意、群众信赖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共产党员。为了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校党发〔200920号)精神,院党委决定在学院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对象为全院各基层党支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且做出优异成绩的各级党务工作者(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务秘书,各基层党支部书记及党委各部室工作人员)。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2006年以来,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且表现优秀的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能够经常性地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坚持标准,手续完备,发展党员的质量和数量较高,特别是发展高层次科教骨干党员成效显著。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党员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2、从事党务工作三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熟悉业务知识,工作成绩突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受到党员和群众信赖和支持。
  4、坚持党性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同违犯党纪国法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遵守党纪国法,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对党忠诚,作风正派。
  4、敬业爱岗,成绩显著,在学院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普遍赞誉。

5、学生党员必须学习成绩优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在学生中有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名额分配
  1、学院拟表彰先进党支部5个,其中教职工党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3个,推荐1个参加学校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2、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3、各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2名,学院党委民主评议后推荐3人参加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其中教职工2人,学生党员1人。
  四、评选办法
  1、推荐办法
  (1)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经学院党委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先进基层组织登记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的联评。
  (2)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职工及学生优秀党员的评选,由党支部进行推荐,经学院党委汇总后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推荐4人分别填写《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个人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参加学校的联评。      

五、几点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个人推选出来,严禁平衡照顾。推荐对象应适当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2、要注意推荐近年来特别是2006年以来在历次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本职工作成绩优异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3、各党支部推选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原则上不交叉。
  4、推荐对象均应分别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并附先进事迹材料。其中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材料不超过1200字。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及电子文档一并于515日前报学院党委,电子文档发送到zpq@nwsuaf.edu.cn

5、各支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选,及时上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js555888金沙老品牌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doc

      2、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

      3、优秀党员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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