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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大以来党的建设情况

作者:         发布日期:2007-11-07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着力抓住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个根本,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个重点,积极推进党的建设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在全党分三批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这次活动,广大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和党性教育,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

  把执政能力建设作为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总结了55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搞好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决定》提出的各项要求,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有了新提高。

  中央政治局带头坚持集体学习制度,全党大规模培训干部。十六大以来,新一届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至今已学习40余次,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全党的学习,为推进学习型政党、学习型政府、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了榜样。几年来,全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内容更加丰富,方法不断改进,成效非常明显。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颁布《公务员法》和出台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形成比较完整配套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体系。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投票表决、领导干部辞职等制度。地方党委换届中,各地大力推进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成立了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加强了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

  积极稳妥地发展党内民主。各级党组织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2004年9月中央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逐步扩大党务公开范围,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广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得到扩大,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各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建立健全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机制和自我纯洁的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作风建设,提出要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提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领导干部要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加大治理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减少行政审批权力,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相适应。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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